唐远是个孤儿,在他没记世的时候,父母便撒手人寰,相继离他而去了。母亲走的那年他三岁,那年恰是民国三年。母亲临终前时,把他托付给了自已的大哥。此后,唐远便跟着舅舅一起生活。
舅舅是个40多岁的老光棍,靠着一把子力气,在码头做工。养活唐远这么个小东西还是不费多大子力气。
那时候唐远还小,舅舅都是把他带到码头上,为此工头没少给他脸色看。也不单单是看工头脸色就能同意他带这么个小东西到这来,还是从每天的工钱里扣出来一些孝敬管事的,这才谈妥。
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懂事早,舅舅让他老实坐在管事的工头身后的麻袋上,他真就老老实实的坐在那玩起了小手。时间一久,工头有事没事也会逗他玩。工头虽然对待工人一脸恶相,但是也有他喜欢小孩的一面。有时候还会递给唐远一些水啊,瓜子啊啥的。唐远一开始不敢接,工头就吓唬他,说不拿着就把他扔到江里喂鱼,他这才唯唯诺诺的接受。
时间过得也快,转眼间就过了三年。舅舅想让唐远去上学堂念书认字,可就凭他挣的那点钱,租个房子,加上他两个人的吃喝,倒也还是能剩点,但不足以供他念书。
“远啊,舅舅没本事,供不了你上学堂念书,念不起书咱就想办法多挣钱,将来讨个媳妇生个娃,照样过日子”。这天,舅舅下工回来,还特意买了半只烧鸡。他挑出那根仅有的鸡腿递向唐远道。
唐远赶紧从伸手从油纸包里随便摸了块肉就往嘴里送,他看着舅舅递过来的鸡腿,就一边嚼着肉一边嗯嗯的发出鼻音,他是想把好的留给舅舅。
“舅,我不想念书,我想去宝丽金门口门口卖烟草,你能先借我些钱嘛”。唐远睁大了眼睛不置可否的等待舅舅回答。
宝丽金门口确实有好几个卖烟草的小贩,其中也有几个跟唐远差不多大年龄的孩子。还别说,那几个生意做的还算可以,虽不能发家致富,但是对于一个没有力气干活孩子来说,干这个倒也还能有不错的收入。想到这里舅舅也就同意了。
那个时候卖香烟可不像现在这般,一进货就要一大堆。每次出来只要把烟架子背上,带上三五几包出来能卖完就算非常不错了,因为宝丽金门口虽然人多,但是真正买整盒香烟的...